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办法1、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假如发生异常要及时上报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3、起重机械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重物上也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开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另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负责监护。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常常检查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7、对违规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执行。8、坚持做到“十不吊”。 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