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物供应标准合同书甲方:超市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鉴于甲方经营超市业务需要大量采购各种食品,并且希望能够保障食品的品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信守信、公开透明的原则下,签订本《超市食物供应标准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商品1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以下标准供货:新奇、无污染、无虫蛀、无霉变、保质期长
本合同的商品品类包括新奇蔬菜、水果、肉类、鱼类、鸡蛋等各种日常食品
乙方需保证供货商品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若乙方无法根据本合同要求供货,则需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制定新的供货方案
第二条 价格1
本合同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商定,以双方签订的商品采购订单为准
乙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价格向甲方供货,并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时收取货款
若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原因导致商品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需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1
甲方要求供货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乙方需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储存和运输商品,确保供货商品的质量
若乙方供货物品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消费者投诉或退货,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并要求退回全部货款
第四条 发货及验货1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将供货物品准时送达
甲方有权实行到货验收制度,对供货商品进行检验是否符合条款约定,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需在检验后重新处理或更换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保障供货物品运输过程中的保存和安全,若在物流运输过程中损失或者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付款后方可取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未能供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因原因不能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若双方都有违约的情况,则根据双方提出的违约责任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