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机械驾驶安全操作章程1
机械有以下故障者不准行驶:1
1 轮胎有明显破损或充气不足
2 制动失效
3 转向沉重不灵
4 变速传动跳档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 5 米以内,或道路纵坡在 6 %以上,能见度在 10 米以内,应暂停行驶
机械在公路行驶时,驾驶员应持有公安局颁发的驾驶执照,并遵守交通规则
起步前应当注意周围人畜,确认安全之后才好起步
起步后要由一档开始顺次变档,变档时,油门离合器要配合得当,避开齿轮冲击
液压或液力传动的机械,在前、后方向变换时,变速杆在空挡位置应稍作停留
在施工场地范围以内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公里
雨天路滑,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十公里;机械尽量不要靠近路肩,通过新填堤路时更应当注意
转弯时,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十公里;不得猛打猛回方向盘
倒车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五公里
倒车时应凝视后方,在复杂地段倒车应有人指挥
上下坡时应根据坡度大小,选择适当档位
在上下坡过程当中禁止换档
下坡时禁止空档滑行,发动机更不得熄火
临时停机应拉紧手刹
如人可离机,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变速杆挂人一档
在坡道上停机,更应用三角木将车轮塞住
工作结束或长时间停机,应选择好停机地点,不可靠近上、下方有塌方危险地地方停机,地面应坚硬、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