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处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职责(一)通用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关爱生命、安全进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实际情况,贯穿到生产产、经营、服务各项活动中;2.完善部门规章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3.提倡员工团结合作、不断进取,积极创新、持续改善,促进公司安全进展;4.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评价;5.对所管辖区域带队检查,配合整改部门做好整改工作;6.每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上报给安环生产办公室;7.协助安全教育培训归口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8.协助安环生产办公室做好本处室危险源辨识工作;9.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大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二)运营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 对运营处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 组织对部门员工,包括实习和代培人员部门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组织持续性员工在岗安全教育活动;3. 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二、目标运营处重伤事故为 0;职业病 0;运营处轻伤和未遂事故小于等于 1 起;运营处火灾事故为 0;运营处无责任交通事故;运营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 98% ;运营处安全生产培训率 100;三、奖惩考核办法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细则》,每年 12 月 30 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四、说明分管安环负责人和运营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运营处负责人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年终进行考核。运营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安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