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第 1 条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管理制度
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章程,并仔细严格执行
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
在人井内作业必须 2 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在市区、水域等特别地段作业时,应当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根据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 2 条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实行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 3 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组织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一旦发生火情,应当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快速组织人员,实行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快速进行处理
第 4 条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 OTDR 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 ODF 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 5 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