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第 1 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 2 条 必须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第 3 条 上岗之前带全所需工具,确保完好
第 4 条 常常对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第 5 条 监测设备入井前要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
第 6 条 井下安装设备要轻拿轻放,敷设的电缆要在动力电缆的上面,要有适当的驰度,吊挂平直
第 7 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设备连接处,要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不得与其他导体接触
第 8 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
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 5~15mm
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 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 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 9 条 井下分站要预热 15 分钟后进行调整
第 10 条 安全监测设备每个月至少调试校正一次
每 7 天对甲烷传感器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每 7 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调校
第 11 条 给传感器送气前,用偏调法跟踪校正
第 12 条 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标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
第 13 条 设备在井下运转半年后,要升井进行检测、修理
第 14 条 及时填写各种台帐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第 15 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带电作业伤人
第 16 条 操作过程当中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