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木工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顶拉公司的通风工区木工。第 2 条 通风木工应未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2、负责风门、风窗等制作。 二、上岗条件第 3 条 通风木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4 条 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2、电锯、电刨的操作。3、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安设时的木工质量要求。4、矿井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 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第 6 条 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第 7 条 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别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第 8 条 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常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四、操作准备第 9 条 工作之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第 10 条 下井维修风门时,要运送所需要的材料。 五、操作顺序第 11 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 六、正常操作第 12 条 使用电锯、电刨前设备要完好,螺钉不松动,三角带、轮罩等齐全,清理洁净周围障碍物。第 13 条 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 6 人同时操作:1 人运料、1 人提料、1 人接料、2 人拉钩、1 人卸料。第 14 条 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第 15 条 锯料时,运料人员应佩戴眼镜,不准带手套。第 16 条 锯料时,人体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 0.1 米。第 17 条 电锯使用完毕后,要清理卫生、停电、保养设备。第 18 条 不得用电锯锯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第 19 条 制作风门扇要达到下列要求:1、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2、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 35 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纳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 20 毫米。3、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第 20 条 风门扇要穿带,上下 2 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等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一定间距。第 21 条 风门扇安装使用之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