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木工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顶拉公司的通风工区木工
第 2 条 通风木工应未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
2、负责风门、风窗等制作
二、上岗条件第 3 条 通风木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 4 条 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电锯、电刨的操作
3、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安设时的木工质量要求
4、矿井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 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第 6 条 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
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 7 条 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别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
第 8 条 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常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四、操作准备第 9 条 工作之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 10 条 下井维修风门时,要运送所需要的材料
五、操作顺序第 11 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
六、正常操作第 12 条 使用电锯、电刨前设备要完好,螺钉不松动,三角带、轮罩等齐全,清理洁净周围障碍物
第 13 条 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 6 人同时操作:1 人运料、1 人提料、1 人接料、2 人拉钩、1 人卸料
第 14 条 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
第 15 条 锯料时,运料人员应佩戴眼镜,不准带手套
第 16 条 锯料时,人体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