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绿化承包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委托方/雇主/业主单位名称)乙方:(承包方/承包商名称)本《造林绿化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合法签订。二、承包工作范围1.乙方承包甲方委托的绿化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植树、草皮铺设、景观石铺设、植物修剪、景观照明、喷泉建设、护坡工程等。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报告施工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3.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合同期间保证不挂靠其他单位进行同等的工程施工工作。三、合同时间1.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期限为 (时间) 年。3.如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时间)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四、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总额为(金额)元,甲方应于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时间) 日内结算付款。2.工程款付款方式采纳(现金/银行转账/其他方式)方式。五、合同违约1.以下情况属于乙方违约:• 未根据工程计划要求提供工程服务;•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 未能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未实行有效措施防止项目中发生意外事故。2.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延误赔偿、赔偿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等。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端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补充并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共 (页数) 页,如有附加协议,则附加协议应作为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传真件、复印件等形式为原件的有效补充。甲方:(委托方/雇主/业主单位)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乙方:(承包方/承包商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