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发生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避难层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发生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假如作为避难使用的只有几个房间,则这几个房间称为避难间。一、避难层封闭式避难层,周围设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外墙、楼板),室内设有独立的空调和防排烟系统,如在外墙上开设窗口时,应采纳防火窗。这种避难层设有可靠的消防设施,足以防止烟气和火焰的侵害,同时还可以避开外界气候条件的影响,因而适用于我国南北方广阔地区。1.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1)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2)面积指标。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 5 人/㎡计算。2.避难层的设置数量根据目前国内主要配备的 50m 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法律规范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 50m,以便火灾时可将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由云梯车救援下来。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所在设备层的布置需要和使用管理以及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 45m。3.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1)为了进一步保证避难层具备较长时间抵抗火烧的能力,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纳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2)为了进一步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纳甲级防火门。(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在设计时应当注意,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管道应集中布置,并采纳防火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4.避难层的安全疏散为了进一步保证避难层在建筑物起火时能正常发挥作用,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其上下层应错位或断开布置,这样楼梯间里的人都要经过避难层才能上楼或下楼,为疏散人员提供了继续疏散还是停留避难的选择机会。同时,使上、下层楼梯间不能相互贯穿,减弱了楼梯间的“烟囱”效应。楼梯间的门宜向避难层开启,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为了保障人员安全,消除或减轻人们的恐惧心理,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1.00h,照度不应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