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专业评估调研报告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8月,在所有的专业院校中通过国家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有18所,占总数的十分之一;通过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有33所,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绝大部分院校因办学时间太短或自知办学条件与水平存在差距而未申请参加评估
通过对建设部《评估标准》的学习,对我校建筑专业、城市规划专业现状的分析,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评估工作的紧迫性和严峻性硬件(实验设备、教学科研面积、教学经费等)不足,软件(职称评定、成果认定、绩效考核)落后,迎评时间短,工作任务重
2010年6—9月,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先后考察浙江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对外校办学经验、评估经验进行了学习和借鉴,同时在“师生与教学管理用房”、“实验室”、“图书资料”、“科研与课程建设”四个方面与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专业进行了横向比较,提出基本问题与建设建议如下
一、师生与教学管理用房建设建议1、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招生数量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每年招生人数为30人以上,满足评估标准
2、增加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学科教师数量按目前的招生规模来计,建筑学专业需要引进10名专业教师,城市规划专业学要引进7专业教师,建议2010年达到112左右
3、加大师资培养和引进力度评估前应达到“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职教师人数不低于本系(学院)专职教师总数的30%,并有正教授2人以上”的评估要求,并需增加2-3名副教授以上教师
4、扩大职称成果认定范畴(1)认可教师获奖作品和学生竞赛获奖作品,提高其科研级别,划入职称成果认定范畴;(2)增设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核心期刊种类
5、增加教学管理用房根据生均10平方米的评估要求和其它高校平均水平,我校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需教学管理用房的建筑总面积6880m2
现有设计教室、办公室总建筑2400m2,需增加面积4280m2,必须增加以下用房,并满足相应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