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了做好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采掘安全员的责任,特制定 2025 年采掘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采掘安全员的权利:1、对不具安全生产条件,危及员工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有权责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有权做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处罚决定。3、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处理意见。4、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 二、采掘安全员的义务:1、依照的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的情况。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3、监督检查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内容:1、负责采掘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指令。3、仔细排查采掘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三落实”。4、负责组织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 四、安全质量标准:1、仔细排查采掘方面存在的隐患,强抓现场管理,消除各种隐患。2、搞好采掘质量标准化建设。3、严格督促“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上级有关采掘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4、杜绝“三违”不良现象发生。5、全面掌握掘进、开拓面的安全、生产、质量问题,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汇报。6、严把工程质量及支护质量关,巷道中腰线偏差不得超过规定。7、严格法律规范运输系统的一切保护和防护设施。8、督促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9、参加每周 1 到 2 次的安全大检查,每月 2 次的安全例会。 五、安全责任:1、采掘安全员是井下采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2、杜绝因责任而导致其它隐患和事故的发生,把轻重伤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奖罚:1、严格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制度进行奖罚,年内完成各项指标,未受到过处罚的,根据公司规定年终给与现金奖励,完不成的各项指标的扣除年终奖的 10%-50%。 七、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公司与安监员各存一份。 八、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正式实施,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