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1.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1)宏观监控的主要思路 建立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促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确定法律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新建、改建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同时与中介组织配合,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等具体的情况提供监控的管理及技术指导;逐步建立全国范围以内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部门进行。信息网络建成之后,市级安全部门可以通过网络针对一、二级危险源的情况和监察信息进行了解,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对各城市的一级危险源的监察情况进行监督。 (2)宏观监控系统的设计思想 各城市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使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更加直观。 各城市应建立各区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定期进行数据的更新。 设立国家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系统。 待条件成熟之后,可以把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系统、各城市的监控子系统以及企业的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过网络相连。 (3)宏观监控系统网络设计方案 各子系统要求采集城市所辖的重大危险源信息,在各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上进行危险源信息的统计、报表以及多媒体信息显示,并将危险源信息和监察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发送给监控总系统。 监控总系统要求上国际互联网(Internet),建立自己的网络主页(Home-Page),以便子系统和其他授权用户可以在网上访问总系统的主页,子系统将危险源信息和监察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通过 Internet 及时发送给监控总系统。 (4)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的目标: a.重大危险源信息(包括多媒体及地理信息)的管理; b.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评估的计算机辅助分析; c.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形象表述; d.为政府部门宏观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和手段。2.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技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