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盏河一级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转,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项制度。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持续性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以确保电站安全运转。二、电站成员实行 24 小时总值班制度,负责总值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事项(防止设备出现故障、防火、防爆、防盗),并督促检查发电运转人员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并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三、所有发电运转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组及电器设备的操作章程和原理。四、全体运转人员要严格遵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操作运转程序》、《电站技术安全操作章程》、《交接班制度》、《运转值班制度》。仔细学习,熟练操作,严禁误操作、违规违章操作,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或汇报所领导。五、检测、修理人员在检测、修理设备时必须严格根据工艺流程及检测、修理标准进行检测、修理,坚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确保检测、修理质量。六、电站人员应在每年开机前对所有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大修或更换零部件,若到期不检测、修理更换,追究其电站负责人的责任。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分情况,责任具体划分到每一个人,落实到位,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责任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