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主任安全职责1.1 车间主任为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车间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权负责。1.2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1.3 负责或参加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组织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岗位技术练兵。1.4 加强对司炉工人的思想教育和设备维修技术教育.,每日进行至少 1 次的安全检查检查,查出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姿态,制止违规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告者,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保证人身安全。1.5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沟通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1.6 常常检查司炉工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情况.指导司炉人员做好锅炉房的清扫及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送检.1.6 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做到 24 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1.7 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对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上报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实行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执行。1.8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有用、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