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通用安全操作章程1 锅炉运转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经市、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特别作业操作证书者,方可独立操作,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 工作之前,应检查好所用的工具,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锅炉设备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准确、灵活、可靠、不准私自乱动、拆除
3 锅炉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不允许随意离开岗位,要认仔细真的做好本岗位工作,非锅炉工严禁乱动设备
4 锅炉周围的工作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做到文明生产
5 检测、修理保养后的锅炉,须经检查并校对安全阀是否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转,(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应当定期送主管部门校正)
6 认仔细真的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锅炉及一切附属设备要交待清楚
7 点火前,必须先检查设备内外各部件及附件等是否严密、灵活、正常
8 点火时,不可粗心大意
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物体引火
不准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
9 点火后,密切监视水位
水位计保持清洁,正常
当压力上升到规定的表压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工作
10 当压力表指针达到安全阀排气压力时,即自动排气
如失去自动作用时,立即进行人工排气
11 锅炉运转中,要密切监视各种仪表、设备运转情况,安全阀禁止随便移动或增加负荷 ,严禁敲击
定期往各转动部分的轴承处加油(20 或 40 机油)
12 定期对各水冷壁下联箱、各水鼓进行排污,排污时压力不宜过大,注意水位
排污后应检查阀门的严密性
13 禁止用手锤或其他物件敲击等方法开闭排污阀门,排污设备损坏时,禁止排污,应当及时检测、修理或更换
14 在拨火或检验时,应当注意随时将炉门关好,炉膛内应当保持负压
15 锅炉在运转中,严禁进行焊接、锤击、拧人孔及手孔盖等修理工作
16 在运转中,假如发现有严重漏水及有裂纹等现象,应当立即实行有效措施
并停炉检查处理
严禁操作失误(如严重缺水、钢材过热后急骤进冷水、停电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