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为了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本单位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竞争机制,激励公务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市工商局在本系统内逐步推行干部职工“末位淘汰”工作的决定以及工商人第号文件精神,结合去年分局实行公务员“未位警示”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依据,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促使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立公平、公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
二、组织领导:在分局党委领导下实行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建立分局“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为成员
三、实施范围
分局全体在编在册公务员(含机关工人)
四、“未位”人数及产生办法:⒈“未位”人数
按照市局规定,局“未位”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
以局机关、工商所为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年终综合考核测评情况,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将本单位排名后几位名单报未位警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在此基础上,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对第1页共4页各单位上报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和测评,最终按分局总人数的的比例产生局未位
各单位上报人员名单要求
局机关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位的;、、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名,其他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名
五、考核内容
“末位警示”工作考核、测评内容分为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