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管理细则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5、内容:5.1 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管理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5.2 建立员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的人员,实行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5.3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5.4 从事特别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5.5 对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员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工作。5.6 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得少于 2 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划分情况,做好记录工作。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