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验收操作程序1
目的:为了进一步保证验收入库药品的质量,法律规范检查收货验收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 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药品收货、验收工作
责任部门或人员:药品收货员、验收员
工作程序:4
药品到货后,对运输工具和运输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情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
提取配送单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确认后,移交验收人员
3 验收人员根据验收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及时逐批对实货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4
1 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 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本上应有药品通用名、成分、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藏条件等
3 进口药品包装和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应有《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均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或公章
药品资质证明相关文件从和信质量管理群文件中下载保存
4 根据“药品抽样程序”对药品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药品陈列,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填写拒收报告单,药品放不合格区,并通知公司质管科和配送中心
5 对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6 验收人员验收完毕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