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防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防台、防汛交底 一、宣贯闽高办发明电[2025]22 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防汛抗台风工作的通知》。 二、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台防汛应急小组,负责管区内的防台防汛工作,储备必要的防台防汛应急救援物资。 三、由安环部负责收集整理天气预报,指定专人对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建立联系,第一时间获得台风、汛期信息,以便及时做出防台、防汛安排。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施工作业队伍之间建立联系,及时沟通防台、防汛讯息。 四、生活区严格根据设计要求做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各施工作业队对各自的生活区负责,及时清理生活区内的垃圾杂物,防止排水渠堵塞导致排水不畅。 五、生活区房屋及拌合楼的下拉锚绳严禁私自拆除,在台风到来之前对缆风绳进行全面检查、加固。 六、汛期前,对驻地、施工场地、料库存、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易受水害的隐患,限期解决。 七、在汛期施工时所用机具、材料、设备等,放在不易被水淹处。洪水到来之前,提前撤出低洼地区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随时备足编织袋等抢险材料及机具,以防不测。 八、汛期到来前期将栈桥上的各钻机全部实行缆风绳固定;各汽车起重机全部开回南岸拌合站避风,将履带吊臂杆全部落下放置栈桥上并加以固定。 九、汛期到来之前由电工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切断施工用电并将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柜锁好。 十、大风、雨水过后劲性钢骨架(脚手架)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松动、变形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一、待大风、雨水过后,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防火防爆交底 一、宣贯闽高办发明电[2025]20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作业施工作业施工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易取地地方,并常常检查,保持 良好状态,严禁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三、储存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仓库是重点消防部位,必须做到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四、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火的地方吸烟,高空施焊必须按特别工作环境进行施焊。 六、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乙炔、氧气使用间距控制在 5 米以上,存放点距明火 10 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