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根据规程进行
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如在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根据专业的安全规程选用特制的电气设备,如隔爆型电气设备,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对每一台设备责任具体划分到每一个人
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在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进行试验,禁止保护失效的设备投入运转
积极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来预防电气设备火灾事故
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必须可靠接地
加强井下接地装置的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对接地网络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进行校验
必须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电缆进行敷设,防止因电缆意外坠落或受伤而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发现电气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快速进行处理
井下电气设备检测、修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测、修理、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测、修理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
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加强井下杂散电流的管理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采纳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