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措施重点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完成检验大纲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内容
定期进行锅炉安全门、压力容器安全门等重要部件的校验、排汽试验
不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储存于同一个仓库
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
严禁使用氧气瓶对容器进行任何充压、试压工作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可靠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 8 米
1 锅炉压力容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完成检验大纲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内容
锅炉定期检验周期按每年一次外部检验和每次大修进行内部检验执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按每年一次外部检验和每 3 至 6 年进行 1 次内部检验执行
2 锅炉超水压试验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坚持每两次大修期间(6 至 8年)进行 1 次
3 安全门应当定期进行排汽试验
锅炉安全门排汽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门电气回路试验应每月进行 1 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门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排汽试验
4 应加强炉外管道和主蒸汽管道、再热汽管道的金属监督,监督的部位和项目必须齐全,其中包括高温管道的金相、挪、蠕变、弯头椭圆度、支吊架等,发现超标缺陷应快速进行处理
5 除氧器、热交换器以及其他压力容器的安全门的总排汽量,应能满足可能出现的最大进汽量的要求
自动调压装置、报警装置应能正常投入运转
6 储存乙炔、氧气瓶的仓库应具备耐火性能
储存量在 50 个气瓶以下时,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 25 米
50 个气瓶以上时,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不小于 50 米,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小于100 米
7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 10 米距离以内,不准吸姻,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得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仓库内必须设置消防设施,采纳防爆照明,通风良好
8 不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储存于同一个仓库
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
9 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