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为了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的发生,应当严格执行《大型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的要求、《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435-91)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重点要求如下:1 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防止炉膛灭火放炮的有关规定
2 联锁保护试验,试验合格之后,方可进行机组启动
3 锅炉启动时,待吸、送风机启动后风量达到 25%以上时,方可投入炉前燃油循环
4 锅炉点火前应进行燃油母管泄漏试验,试验不合格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否则禁止点火
5 锅炉点火初期投油枪时,应在就地和火焰监视电视中观察油枪着火情况,发现油枪未着火但火检信号存在时,应立即手动停运该油枪,联系检测、修理查明原因,禁止在查明原因之前重复点火
油枪雾化不好时,及时联系检测、修理清理
6 油枪投入运转时应保证燃油压力>2
5Mpa,防止燃油压力低引起燃油雾化不良
7 加强煤质管理,合理配煤,避开入炉煤挥发份、水分、发热量与设计值偏差过大
8 机组正常运转中,运转人员及时了解入炉煤煤质化验情况,煤质较差时,值长及时通知燃料人员调整配煤,并且做好事故预想;发现锅炉燃煤量与负荷不匹配明显偏大时,运转值班员注意锅炉燃烧情况,适当投入油枪助燃
9 锅炉燃烧不稳或低于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时应当及时投油稳燃
10 机组启动,启动磨煤机时,应将对应油枪全部投入(正常运转启停磨煤机时可以采纳对应的两支油抢,当磨煤机运转正常燃烧稳定后,方可停止助燃油枪;禁止同时启动 2 台磨煤机向炉内送粉
11 精心监盘调整,发现锅炉燃烧不稳,炉膛负压波动,燃煤量明显增大时,及时分析原因,并且投油助燃,待锅炉燃烧稳定、燃煤量恢复正常后,方可退出油枪运转;值长负责联系燃运人员到场取煤样化验
12 当锅炉燃烧不稳,运转磨煤机的煤火检超过一半下降至 50%以下,并且火焰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