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签订以下(2025 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建设期间坚决杜绝重大事矿发生,确保“0”死亡;2、实现地面无重伤、井下重伤事故控制在 3 人/a 以下;3、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带领下,对水害防治工作负责。2、仔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员工全面完成各项水害防治工作任务。3、组织参加编制全矿水害防治长远和年、季、月度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水害防治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水害防治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全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水害防治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员工素养。8、常常深化现场,掌握第一手水害防治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9、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0、本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签订人:总工程师: 防治水科长: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