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 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管理细则
考核管理细则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 考核管理细则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三、 考核的对象为探水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
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四、 探水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仔细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卓越成绩的
2、 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实行有效措施或及时上报,以及制止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从而避开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 5250 元
3、 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员工奖励 3250 元
4、 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制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 3250 元
5、 按时或超前完成探放水任务的,奖励没人 100—250 元
6、 全年探放水工作中无安全事故的,并保管探放水设施完好无损的奖励 3000—5250 元
五、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给予探水工、相关责任人等处罚
1、 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员工处罚 5250 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 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水眼没有未能根据相关设计施工的,个人罚款 200 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3、 探水队长现场牌板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混乱的罚款200 元4、 探水队每探一组探眼时,技术员必须到现场指挥设计摆放角度,使探眼符合要求
5、 探放水班报表每班探水完必须上报技术部和调度室,缺一次罚款 50 元
6、 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 200元
7、 现场情况有变,未能及时汇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