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20 条1、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施工场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施工场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法律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法律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认真真的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3、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别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峒,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4、峒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5、峒内施工应当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插和相互干扰。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纳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之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做好峒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法律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根据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认真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备查(铁路隧道施工技术法律规范附录五)。检查锚杆抗拔力,每 300 根锚杆抽样 1 组,每组不少于 3 根。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11、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 80 米。特别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 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12、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峒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 50 米即应该做好峒门端墙、翼墙。任何情况下,衬砌完成 100 米(单口)以上时,必须做好峒门。13、峒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14、成峒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峒段必须采纳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15、爆破器材应建立健全、严格的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