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伤亡事故划分等级企业在生产进程中发生的生产中断、工程或物资损失的事件称为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虽然没有伤亡人员,但和伤亡事故只是毫厘之差的问题,两者没有明显的分界线
据有关专家的统计表明,事故中无伤亡的事故占 90%以上,比伤亡事故的概率大 10 倍以上
况且,非伤亡事故造成了工程、物资的损失,并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
因此,应同伤亡事故一样对待,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实现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总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把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 8 h以上或采区停工 3 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 50 t(含 50 t);(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 10 m(含 10 m)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 5 m(含 5 m)以上;(9)巷道冒顶 10 m(含 10 m)以上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 2 h以上,但不足 8 h或采区停工8 h以上,但不足 3 昼夜;(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 10 t(含 10 t);(4)因水灾使采区停产;(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 5 m(含 5 m);(7)掘进工作面冒顶超过 3 m(含 3 m);(8)巷道冒顶长度超过 5 m(含 5 m)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 30 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