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订此考核办法。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1、制订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2、确保每月施工安全达标,年轻伤少于 3 人。3、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4、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率 100%、设备完好率 90%以上、检查合格率 100%。 二、考核对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等。 三、考核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考核工作,并确保能仔细、及时、公开、公正、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细则1、每月 20 日进行 1 次考核。2、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70 分(包括 70 分)至 80 分为合格标准,80 分以上为优良。3、各分项检查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业绩。4、评分表采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相关表格。5、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内容。 五、奖惩办法1、达优良等级的奖励 100-250 元。2、达合格等级的不奖不惩。3、达到不合格等级时,罚款 200 元,并接受相关培训,以提高责任感和能力;连续三次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除经济处罚外,将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处理措施。 六、附表(包括考核评定表和 JGJ59-99 中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