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安全职责⑴、 积极宣传贯彻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⑵、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⑶、深化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善建议和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⑷、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如实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⑸、参加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拟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⑹、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并对其安全运转进行监督检查。⑺、 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员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⑻、 督促班组长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保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合理使用。⑼、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对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人员按安全奖惩条例提出处罚意见,报项目经理经批准后执行。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⑽、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和上级要求上报的资料。⑾、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