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井下电缆损伤安全技术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供电的管理工作,杜绝因电缆放炮所造成的事故影响,特作如下措施,望仔细贯彻执行。1、井下巷道所敷设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安检科、采区三家共同管理。2、采区巷修时,其保护电缆的管子为 3 米长的半剖式、法兰卷管,且在管身上焊有 4 个联接耳朵,用联接螺栓穿过管身上的四个耳朵,将其合拼成一个圆筒。每根管与管之间用法兰螺栓联接。3、严禁用铁丝将两剖管捆绑成一个圆筒。4、保护电缆段的长度为施工点前后 10m 的距离。5、电缆悬挂点与落地点弯曲段,不能出现硬弯,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6、随着巷修进度的推动,巷修点后边的电缆也随之吊挂在电缆钩上。此项工作由施工队组负责。7、巷修开工之前及施工过程当中,由巷修队班队长及安检员对其电缆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规定求后,方可进行施工。8、机电科每 10 天对全矿的井下高压电缆巡视一次,每次巡检后,在采区变电所分别向机电调和矿调度进行汇报,两调度室做好巡检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9、在施工过程当中,因不慎将高压电缆损伤,施工队组班队长应如实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通知机电科人员到井下对隐患进行排查。10、巷修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通知机电科调度,机电科派人到施工现场对电缆进行检查及按标准化要求对电缆进行吊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