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更应得到广泛的尊重和认真认真的对待近几年以来,我国各大中城市高层建筑林立,并呈现出强大的进展势头
但是,从目前使用情况来看:第一个是由于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知识的缺乏,出现了消防水带(枪)、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遭到破坏或被盗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被随意拆卸等现象普遍存在
第二个是物业管理部门缺乏对消防设施的科学管理,导致消防控制系统瘫痪、消防供水不足、灭火救援设施设备丧失功能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等问题常常出现
由此,产生了较多的火灾隐患,极大地威胁着广阔高层民用建筑内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4 时,上海市胶州路 718 号胶州老师公寓高层建筑发生的火灾,正是由于正在进行外墙立面墙壁施工的脚手架起火蔓延至室内扩大成灾,酿成了 58 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刻足以反映出这一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和需要解决的紧迫性
前些时候看到一则消息,近期我国一些城市购置了直升机用于消防灭火和救助人员工作,这是政府贯彻“民生为先、生命至上”爱民精神的体现,是关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具体措施,值得广阔人民群众赞誉
但是,由于直升机受气候条件、昼夜时间、建筑密集度、自身气流等条件的限制以及消防灭火和救人技术的制约,能够随时在高层建筑火灾中发挥灭火和救助人员的作用还只能是有限的,不能依赖
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灭火和人员疏散逃生问题应主要依靠建筑本身的消防功能来实现
我国在吸取和借鉴国内外火灾教训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这一国家强制性建筑设计标准,从高层建筑设计的初期就考虑了灭火和人员疏散逃生问题,它不论是在灭火方面对消防供水蓄水、室内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栓、喷淋以及灭火设施设备;还是从人员疏散逃生方面对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消防电梯以及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