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当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特别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根据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医院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使用规定的处方。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根据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的处方量使用。 七.麻醉药品根据“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八.医院药剂科每隔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 九.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管理的问题。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应当及时在医院药事委员会会议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