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XX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廉政谈话制度 XX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廉政谈话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法律规范廉政谈话内容,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支部,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廉政谈话目的与形式 第三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经营管理层和纪检监察室,根据《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经营管理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层,是指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廉政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公司党委、经营管理层或纪检监察室分别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 第六条廉政谈话以个别谈话为主,任前廉政谈话、岗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同类型问题廉政谈话可以实行集中廉政谈话方式。 第三章廉政谈话的主体 第七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经营层领导班子是实施廉政谈话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经营层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分级谈话的原则,但对“关键岗位”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构成违纪人员等,可以提级谈话。 第四章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内容应紧扣“廉政”主题,以提醒、批判、教育、警醒为主。 (一)对被谈话对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俗良俗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结合被谈话对象岗位职责,指出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遵守廉洁从政(业)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在被谈话对象出现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且未构成违纪时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提出整改要求,跟进整改情况。 第五章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廉政谈话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具体职责和分工分别组织进行。 第十条任前廉政谈话,根据《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公司管理人员提拔任用相关规定,具体由党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