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单位工会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一、助学对象 今年市总工会助学工作的对象是:市直、驻港已建立工会组织各类单位中的在职困难职工(含困难失业人员、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以全日制大学生为主,同时兼顾高中生(职高生、中专生)
二、申报方式 (一)已在 2024 年度通过了全市工会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在册困难职工,所需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 2
录用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
家长本人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家长姓名)
(二)对各基层工会中,尚未通过 2024 年度全市工会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新增困难职工家庭,请按《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意见》(防港工字〔2024〕9 号)文件完成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同时,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 2
录用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
家长本人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家长姓名)
(三)对一些因新入学等特别原因,临时无法提供子女读书学杂费收据证明的新增困难职工家庭(主要指意外致困户这个类别),在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时,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其家庭非日常生活性费用开支
子女在广西区外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按 15000 元/年计算学杂费; 2
子女在广西区内读大专以上院校的按 12000 元/年计算学杂费; 3
读高中、职高、中专的按 5000 元/年计算学杂费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由学生家长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基层工会统一上报,请各基层工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工会于 8 月 15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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