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县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我县现有的各种住房保障方式及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现结合 2024 年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计划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3000 户,估计补贴金额550 万元
今年补贴标准仍然执行低保户家庭 140
00 元/月,低收入家庭及其他保障类型家庭 90
00 元/月
根据 2024 年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度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收入审核标准,即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 1270 元/月,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 1313 元/月;享受按份共有产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及实物配租的家庭收入审核标准仍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 1600 元/月
二、根据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我们将在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拓宽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将进城务工农民、新就业大学生、公交车司机、一线环卫工人、青年老师及青年医务工等纳入现有已实施保障乡镇的住房保障范围,对以上新增保障群体在收入上不设限制,需要本人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提交在本地没有房产和车辆的相关证明,另对失去原有耕地,并有乡镇政府出具失去原有耕地相关证明,在城镇居住 10 年以上,符合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属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范围,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也可享受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待遇
通过这个举措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三、由于保障范围的扩大,保障群体层次的不同,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仍实行低保户家庭为 1 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为 2 元/月/平方米,其他保障家庭为 3 元/月/平方米,对外来务工及其他保障家庭,在第二个年审期如达到低收入或低保标准,可按年审后的标准收取租金
四、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利用三个月时间组织全面核查完全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户数 550 余户,重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