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