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保安规章制度夜班保安规章制度保安管理制度大全物业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服务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管理处并做好记录。(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服务区域的防火安全。(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七)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八)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九)不准参与客户(住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十)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十一)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十二)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十三)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十四)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