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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报任安书(节选)》优秀学案 语文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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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报任安书(节选)》优秀学案(语文版必修 1)一、学习要点 (一)简介相关内容 1.写作背景 司马迁(前 145-前 86?)38 岁继父职为太史令。47 岁时因李陵事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为中书谒者令。此文是司马迁 54 岁时写给朋友任安的一封回信。 任安,字少卿,汉武帝时任益州刺史,北军使者护军等职。征和二年(前 91 年),朝中发生巫蛊案(巫师用邪术加祸于人为“巫蛊”。汉武帝时,女巫教宫人埋木偶免灾。帝病,负责护卫京城的佞臣江充谓帝崇在巫蛊,因于宫中掘地搜查。江充与戾太子刘据有嫌隙,遂诬称在太子宫得木偶甚多。太子畏惧,起兵捕杀江充,与丞相(刘屈髦)军大战于长安,太子失败自杀)。任安当时任北军使者护军(掌京城禁卫军北军),乱中接受戾太子要他发兵的命令,但按兵未动。戾太子事件平定后,汉武帝认为任安“坐观成败”怀诈,有不忠之心,论罪腰斩。任安入狱前写信给司马迁,希望他“尽推贤进士之义”,搭救自己。司马迁于是写了这封回信。 此文中,司马迁以极激愤的心情申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写了内心的无限痛苦,大胆揭露了汉武帝的喜怒无常和刚愎自用,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进步的生死观,并表现出他为实现理想而甘受凌辱,坚韧不屈的伟大精神。此文感情真挚,语言流畅,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对于了解司马迁的生平思想以及他的文学观,本文也有重要价值。 2.课文说明 原文较长,课文是节选的。开头删去了说明回信迟的原因部分。其下司马迁详述因为替李陵说情而获罪的经过,意为婉言表白自己不能为任安辨白而难行施救,并不是缺乏仗义执言的勇气,自己曾为李陵辩护就是明证。(武帝刚愎自用,不爱谏言,而司马迁所惜非生命,而惜《史记》之未成。)这部分是下文的铺垫,较长,课文亦删去。课文主要节选此文的下半部分,为了突出“幽而发愤”“自陈已志”这个主题。 (二)课文内容 1.内容结构 课文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第 1 自然段):说明复信之由。 这一部分由任安要求作者“推贤进士”(即替任安“说情”的委婉说法)以及“若望仆不相师”,道出“仆非敢如此”之旨,并由此引出自陈已志。 第二部分(第 2-3 自然段):陈述自己遭极辱而不自杀之事由。 其中第一层(第 3 自然段),说明自己不轻死而择受极辱之事情。这一层中,先叙祖先职务不为天子所重,而自己受诛而死不能被认为是为名节而死,而人之死当有价值,“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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