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支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3
1行政部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2各使用部门3
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有度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
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
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行政部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3
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3
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
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
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