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一案辩护词展开全文辩护人:温州郑瑞环律师,浙江瓯信律师事务所
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依法接受被告人付某某家属付某某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付某某同意后,指派郑瑞环律师担任其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辩护人
辩护人经查阅案卷材料、听取被告人付某某的陈述、参与今天的庭审,对本案案情有更全面的了解
为助贵院理清案件事实,辩护人现提出如下三方面的辩护意见,供裁判时参考:第一方面,辩护人对本案的定性有异议,本案应当定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本案中的微信群封闭性较强,参赌人员较为固定,与开始赌场罪中赌场具有的开放性、人员不特定性的特征不符
具体为:从形式上来看,本案的赌博的形式是通过“微信群”凑集赌客来进行赌博,应当说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赌博网站”是有所区别的
而微信群的一大特征就是开放性小,待人数超过一定数量后,需要经过群内人员的主动邀请,并经群主确认才能加入该群,且一般社会群众无法通过网络搜索就自行加入该群,微信群作为利用微信创建的、用以邀请朋友在同一个界面进行交流互动的集合,其辐射范围仅限于群内成员的各自朋友,由其形成的赌博群,应当说是封闭性较强的
从赌客的数量及来源上看,本案的参赌人员较为固定且人员较少
赌客基本都是各位股东召集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且因微信对于一个帐号抢红包会有限制,故而在群中的会有很多帐号实际上是一个人在操作的情况,群内的微信号身份大量重复
被告人庄某某在第一次讯问笔录(卷一第 36 页)中也曾经供述“我总共拉了 3、4 个赌客,但是这些赌客一个人都有两三个微信号的
”此外,微信群中还存在大量的“托”
被告人付某某在第四次讯问笔录(卷三第 37 页)中提到提到“托有二十人左右,为了活跃群里气氛
”同案犯李某在第一次讯问笔录(卷一第 56 页)中也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