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工程住宅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万科工程住宅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未含超高层) 1.1 室外给水 1、给水、消防设备房应结合室外景观,选在小区的较中心部位。给水、消防泵房宜设在一起,且靠近配电室,消防泵须采纳自灌水式。给水应不小于 900 户设一泵房,消防水应不小于 2000 户设一套系统。 2、按当地市政水压定出小区是否采纳加压设备,市政直供高度应按当地水压 5 米计。采纳增压设备供水的系统应设水锤消除装置。且其它减振防噪措施均应体现在设计说明中。 3、增压设备原则按无负压式,不采纳水箱,避开二次污染。市政供水压力以 15 米水柱为界,低于此为负压,且以市政压力 5 米为叠加压力基数。 4、设计了增压设备且 30 米以下的建筑不得再设计市政直供系统。 5、设计区内室外增压主管路数及设备套数时,应对初投资及后期运行费用进行技术方案比较。 6、当有消防水池时,室外生活给水应与室外消防给水合用一环管,不得分开环两路,市政两路进水,一路进消防水池,一路负责室外消火栓和室内生活给水。 7、消防水池不应占用地下车库位置,宜选在小区较中心的地下二层储藏间。 8、如当地市政压力不足,是否设计室外消火栓泵应与我司设计中心联系。 9、室外给水井应与景观设计配合,井盖应尽量设于景观绿地内或停车场绿化带中,不得设计在小区路面。 10、多层给水分户表均设于室外(包括网点 6 表一池)。 11、普通住宅生活给水按 230L/P.D;别墅按 300L/P.D;绿化用水按 1L/M2.D;广场、道路按 2L/M2.D;不可预见用水量按 10%。 12、室外给水管材宜采纳 PE 或给水铸铁管。 13、除有地方强制性规定外,室外生活、消防给水与其它室外管道均为一家设计院设计,与单体设计界限为单体楼外 1.5 米。 1.2 室内给水 1、室内各卫生器具工作压力按 0.1MPA 计。各用水点的冷热水管均应布置到位,不得由用户再次铺设管路。 2、有管道井的住宅,水表设于管道井,且水表距地500MM。给水进户管自管道井至各用水点,必须沿地敷设于初装层,不得架空明设。且除别墅外,住宅给水入户管径均按 DN20。 3、多层不设管道井,户给水管自室外水表,沿 1 层分支到各户用水点。各分支立管设于用水房间边角,分支管径统按 DN15 计。分支立管束根据数量多少外包普通排水 PVC 管。 4、多层给水分户表均设于室外(包括网点 6 表一池),中上档次(售价 6000 元/平)的高层小区,给水表采纳远传水表。 5、室内给水主干管宜采纳内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