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产加工小企业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安庆市生产加工小企业联合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从事生产加工为主体的,相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助的行业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会员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借监、取长补短、共谋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安庆市民政局和安庆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安庆市开发区光彩三期G一商务区三楼6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代表会员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加强我市生产加工行业交流合作
(二)宣传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依法经营
(三)协调解决会员之间产品价格纠纷,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会员的共同利益
(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发挥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同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联系,共同推动生产加工小企业健康发展
(五)根据市业务主管单位授权,本团负责组团进大宗商品招投标实施工作
(六)针对生产加工企业船小好调头的特点,协调解决会员之间生产重复生产,价格无序竞争,会员企业随意转厂,冲击同类行业,进行有效制止,对会员不正当竞争进行调查
(七)收集、研究和交流商情资料,对新产品开发、研制以及国家对产业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会员提供服务,依照有关规定出版刊物,建立相关网站、信息库实行资源共享
(八)参加全国有关同行业组织,出席有关省市专业会议,加强与全国各地区同行业组织的联系,交流信息,建立和发展业务合作关系
(九)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地区产品交流会、展览会、进行市场调研和业务技术交流,帮助会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与有关的各类研讨活动
(十一)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或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