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 邮政编码:20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0212*********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 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 RMB 176,960
裁 决 被 申 请 人 向 申 请 人 支 付 逾 期 付 款 的 违 约 金RMB5,308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 20XX 年开始 20XX 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 240,960 元的 ADSL 终端设备
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支付了 64,000 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 176,960
00 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 12
2 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3%计算,共计 5,308
8 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
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二: 申请人张,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28 号室,电话 15869***
被申请人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28 号,法定代表人钟**董事长,电话 83***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并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