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预防1 概述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死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人数约为 110 万(职业病占 1/4)
这高于每年交通事故死亡 99 万人、暴力死亡 56
3 万人、局部战争死亡 50
2 万人和艾滋病死亡 31
初步估算每天有 3000 人死于工作,ILO 估计劳动疾病到 2020 年将翻一番
我国约有 50 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 2500 万人,从职业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
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00 亿元
2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2
1法律我国职业病相关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该法中与水电厂相关的主要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精品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 行政法规我国与职业病相关的行政法规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