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
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财产内容(一)、固定资产(单价 500 元以上、成批同类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委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
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