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常见问题问:什么是民间借贷?答: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 18 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达真实,借款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协议完全受到《协议法》等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行,实行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协议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协议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协议。”从这一点来看,民间借贷代理并不是单纯地处理委托人的事务,不一样于商标代理、税务代理等,民间借贷代理是给借贷双方提供签订借款协议的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借款协议的媒介服务。问:民间借贷代理与否合法?答:判断民间借贷代理的合法还是违法的原则,一是民间借贷代理与否必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现行法律法规与否对民间借贷代理有明确的严禁性规定。伴随社会经济的不停发展,人们对融资有更多需求,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已局限性以满足该需求,加之金融机构的储蓄利率不高,民间借贷恰好可以弥补这一局限性。从民间借贷代理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民间借贷代理具有盘活闲散资金、增长资产效率、增进社会发展的功能。从居间行为层面来说,法律并不严禁民间借贷的居间行为,居间自身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从居间成果层面来说,或许与非法吸取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联络在一起,正如协议虽会被用以进行协议诈骗,但却不能认为协议自身非法同样,不能将成果与手段自身混淆在一起,不能因民间借贷代理被运用为违法犯罪的工具而认为民间借贷代理自身具有社会危害性。从法制层面来说,法律、行政法规对民间借贷代理并没有严禁性的规定, 因而民间借贷代理是合法的问:借款人不还款,投资人的权益怎样保障?答:若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能准时还款,担保企业负责偿还,如担保企业也不进行代偿,贷款人可以持公证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证书强制执行,规定借款人和恒盛担保偿还借款,并可以申请替代企业查封、拍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