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施工企业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交通施工企业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劳动保护知识和安全技术素养。 2、监督检查所属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工业卫生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4、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重大伤亡事故性质的认定、上报和处理。在重大伤亡事故的结案和处分有关事故责任者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部门的意见,未经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部门同意不得结案。 篇 2:交通施工企业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交通施工企业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讨论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别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篇 3: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科(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科(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别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仔细听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4、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措施。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