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协议书四篇产品质量协议书 篇 1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为明确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要求、质量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甲方提议,并经供货商即 乙方 同意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要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
第一部分:术语定义 1
1 库存期:乙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甲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2 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乙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3 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4 让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物料
5 三包期:产品自乙方交货被甲方判定合格之日起 3 年 之内
6 批次质量问题: 1
1 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产量大于 100 件,因同一失效机理引发质量问题,其比例大于 3%时; 1
2 在产品设计环节出现设计缺陷,经确认其设计缺陷必定导致整机质量问题发生时; 1
3 因产品设计或制造原因,造成车间或市场上的产品批量(大于 100 台)返工时; 1
4 以上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二部分: 质量要求 2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甲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甲方设计图纸等)及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