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基础管理、进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顾问服务为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基础管理、企业进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的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内容包括: 企业基础管理:对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法律规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导和咨询;企业进展战略:对甲方公司总体战略、进展战略(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盈利模式)与竞争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组织管理:对甲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三定工作(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流程设计、组织创新与变革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文化:对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和创新提供指导和咨询,包括企业愿景目标、企业使命、宗旨、经营理念、管理哲学等的建立和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对甲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岗位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与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创新,人才招聘与评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服务方式: 乙方保证每个月至少 4 天驻点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专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公司进展方面的会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设性的提出咨询指导的建议和意见
二、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