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模板合集七篇仓储合同 篇 1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
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
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
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
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