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委托合同代理委托合同 1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
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20xx 年 X 月到 20xx 年 X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账; (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c)财务管理咨询; (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 (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f)清理乱账; (g)办理一般纳税人年检;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在每月 30 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不同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
假如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湖南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